多家公司和協會為Google提起針對Oracle的訴訟提供支持

甲骨文-谷歌

從幾年前開始 多年來人們已經知道 甲骨文和谷歌發生過各種衝突, 包括 最著名的是這種說法 從 Orcale 到 Google 關於在 Android 中使用 Java API 其中 Oracle 一直在爭取 Android 中使用 Java 的豁免。

請記住, 2012年,具有編程經驗的法官同意Google的立場 並承認形成名稱樹的 API 是命令結構的一部分。 這樣的命令集被版權法解釋為不包含在版權法中,因為命令結構的重複是兼容性和可移植性的先決條件。

因此,聲明和方法頭描述的行的身份對於類似功能的實現並不重要,API 訓練函數的名稱必須匹配,即使功能本身的實現方式不同。

由於表達一種想法或功能只有一種方式,因此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相同的聲明,並且沒有人可以壟斷這種表達方式。

甲骨文向聯邦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並推翻了這一判決 美國上訴法院裁定 Java API 是 Oracle 的知識產權。

之後 谷歌改變了策略並試圖表明這一點 API的實現 Android平台上的Java本質上是公平的,這次嘗試是成功的。

谷歌的立場是,創建便攜式軟件不需要API許可證,並且重複API來創建兼容的功能對應物是“合理使用”。

Oracle-Google-Android-訴訟

谷歌表示,將 API 歸類為知識產權將對行業產生負面影響, 因為它會破壞創新的發展,並且創建兼容的功能類似的軟件平台可能會受到訴訟。

甲骨文第二次提起上訴,案件再次得到有利於甲骨文的複審。 法院裁定,“合理使用”原則不適用於Android,因為谷歌開發該平台的目的並非通過直接銷售軟件產品來實現,而是通過對服務和廣告的控制來實現。

與此同時,谷歌通過與其服務交互的專有 API 保留對用戶的控制,禁止使用該 API 創建功能類似物,即Java API 的使用不限於非商業用途。

這就是原因 IBM、微軟、Mozilla、知識共享、開源計劃、維基媒體基金會、軟件自由保護協會 y 許多其他協會和公司作為新試驗的獨立參與者 谷歌與甲骨文之間就 Android 平台上的 Java API 使用問題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。

這些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專家評估結論 的程序, 使用參與審判的權利 來自與一方當事人無關但對法院做出適當決定感興趣的第三方。

在一邊 IBM, 公司 認為將開放計算機接口分配給版權可能會損害公司 創新緩慢,任何規模的公司都應該能夠在其設計中使用開放 API。

微軟認為,谷歌對Java API的使用本質上是合理使用。,而 Mozilla 指出版權法不應適用於 API,開發人員應該能夠使用 API,而不必擔心確保產品和解決方法的可移植性。

最高法院預計將於六月做出決定。。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,您可以 檢查以下鏈接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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